取消教师职称后,如何科学的评价教师教育教学业绩?

发布者:朱琳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880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的是对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进行评价的问题。

最近,关于教师职称的讨论非常热烈,取消职称的呼声,一度甚嚣尘上。诚然,职称制度实行初期,很好的解决了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的问题,对于教育教学时间长、效果好、科研能力突出的教师,有相当大的激励作用。

教师实行绩效工资之后,基本是实行的双轨制,即基础绩效(即通常所说的70%)按照职称的高低发放,部分地区,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之间,每月相差300-500元;而奖励性绩效(即通常所说的30%)按照工作绩效(各地对于绩效的定义不一样,考核标准也有差距,总体上来说,依据的原则是多劳多得,优劳多得)。

    这样一来,对于绩效的分配方式,就产生了较大的分歧:职称低的老师认为,应该同工同酬,甚至有人认为,一些高职称的教师,教学质量还不及职称低的教师。而职称较高的教师认为,多年对教育教学的累积贡献,是年轻教师获支撑低的教师不能比拟的。这样一来,矛盾就产生了——部分地区、部分学校,为了职称的评聘,有竞争关系的教师之间,势如水火,有极端的甚至产生矛盾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那么,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究竟该如何来科学评价呢?

    我们先来看看评价。

    从评价本上来讲,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之分,一般采取综合评定的方式,这也是各地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通行做法。就是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一直比较模糊的性质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一年,学校会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优秀一般有指标,一般是教职工总数的10%——15%,而对于不合格,基本上按照所谓的“一票否决”条款执行,如违反师德规范,出勤率低于某一个标准等。这种评价,一般不具有多大的参考性——我工作近20年,几乎没有听说那个学校有教师被评定为“不合格”,欢迎朋友们在评论去补充。

    学校为了回避一些矛盾,也会按照比例,将优秀指标下放到教研组或者备课组,有教研组或者备课组评选,上报学校。据我了解,一般都是使用投票的方式,有的地方规定评职称需要三年的“优秀”,所以,教研组也会侧重考虑。

还有的地方成立所谓的学术委员会,有一些德高望重、教育教学产业绩得到公认的教师组成,但几乎也是用投票的方式。大家都很清楚,投票,难免就会有人情因素——在一个人情社会,这是不可避免的。于是,问题依然是问题。还有一个更客观的因素,就是职称的比例问题,比如,有些地方规定,中学高级评职称按照教师共总数的25%来进行控制,聘职称则按照15%来进行控制。这样一来,在教师规模相对固定的前提下,有些学校,几十年都没有空余的职称!我曾经在一所中学工作,按照那所中学的规模,我这一辈子,别想评更别想聘中学高级!

    那么,如果取消职称,按照教育教学业绩来发放,又当如何呢?这其实就是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进行定量评价。但提出这样的问题的人,我想,纯乎是对教育缺乏基本了解的行外话!

    首先,教育教学业绩的评价具有特殊性,这是教育对象的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教育教学是一种特殊的劳动,而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是心智尚不成熟但受制于家庭、社会、学校各方面影响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活生生的人!这不能与生产某种产品按质和量来评定相提并论——生产得多、生产得好,就多得,反之亦然。

那么,如果用定量的方式量评价,如何定量呢?按学生的考试成绩吗?按参加中考高考后,被重点高中、重点大学录取的比例吗?还是与入学时的成绩比较按进步幅度来评价?

    真正懂教育的人,看了我上面几个问题,就应该知道,这都不可以,至少,不能作为主要的或者唯一的因素!当前,轰轰烈烈的应试,不就是受这个评定的影响吗?我们总不能一边呼吁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核心素养,一边无限制的挖掘学生的发展潜力,让他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涯中“见书而呕吐”吧?想想每年在多个地方发生的中考高考结束之后撕书的场景吧!

    其次,教育教学业绩将的评价具有滞后性,这是学生成长的特点所决定的。

    教育的复杂性还体现在滞后性上。多年的教育教学时间告诉我们,暂时的成绩并不值得欣喜和骄傲——我们不是一贯提倡的是长远可持续发展吗?我以前带过一个班级,说实在话,那绝对是全校乃至全区最可爱的班级了;他们学习努力,每年在全年级排名都靠前,在同类班级中基本上遥遥领先;他们纪律卫生最好,每周的流动红旗,几乎都是以全校第一名的名次获得;他们每天一大早,都会被我集中起来读书、背书,每个晚上都会被我集中起来刷题。可是,他们进入高中之后,各方面反响一般,最后,只有3名学生考上了较好的大学。

    你说,我的教育不成功吗?我的教育教学业绩不突出吗?

    可冷静下来思考,我的教育教学成功吗?我的教育教学业绩真的突出吗?

    如今,那一批孩子,考上好大学的,有一个固定的工作,有的还干得不错。没考上大学的,大多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一个孩子的公司还上了市。

    那么,我就成功了吗?我总不能说,那个上市公司的老总,是我培养的吧?但我也不能说,他的成功与我没有关系吧?

所以,评价有时效性,而教育却具有滞后性。多年后,我跟那批孩子在一起,我还在反思,我当年是不是把他们的潜力挖掘的过多过早了呢?

    再次,教育教学业绩的评价具有复杂性,这是有限性教育课程设置的的方案决定的

    管理学生有一句名言,叫做“要什么就评什么,评什么就有什么”。诚然,现行的人才选拔制度,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评价,说白了,就是教学业绩。我们就用教学业绩来评价,我们就用“猫论”来管理评价,那么,语数英物化的老师,我们按照考试成绩来定量评价,可是,政治历史生物地理老师怎么评价?很多的地方对这几个学科也有考试,采取的是等级分的方式,好,有分就好说。可是,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非考试科目如何评价?(体育也算考试科目吧,中考体育有分的,高考没有吧?)

    那我们是不是只要考试科目呢?那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呢?就是说核心素养,那也起码有六个啊?

    所以,对于教育,还是要用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评价方式,适度的定性评价或者模糊评价,将教育教学成绩作为一个辅助因素——在大家都模糊的情况下,现行的数据的作用,自然会突出的。现阶段,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如果将教育教学业绩(或者效果)作为对教师评价的唯一因素,这必将是教育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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