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督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琳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969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学组:

我校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学组紧密围绕学校党委部署的“本科建设年”中心工作,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督学的督教、督学、督管作用,对提高学校的本科教学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及为学校加强质量控制提供了支持和服务,促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为了表彰教学督学工作表现突出的老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督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1.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严格评议标准,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2.担任督学工作满一年以上,截至20201215日,全年至少完成50节听课任务,且在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学听课工作量排名中,位列前三名。

3.对被听课教师有公正、客观、细致、深入的听课评价和教学建议。

4.被听课教师对其无不良评价和投诉。

5.能积极参加教学巡查,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与各部门能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工作效果好,

无故缺席相关活动及会议。

参评的优秀督学必须全部符合上述条件。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督学人数达5人及以上者可推荐2名,少于5人的可推荐1名。

三、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人选,并填写优秀督学推荐表。

2.推荐表须填写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其中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kc@niit.edu.cn;纸质推荐表须所在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质控处(行政楼319室)。

3.质控处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学校领导审批。

四、评选推荐时间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推荐名单于20201216日报学校督学组汇总。

2.质控处于20201218日上午前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3.学校于20201221日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优秀督学推荐表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