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函〔2020〕41号文件精神,强化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监测引导作用,经学校研究,从即日起开展我校2020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按照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数据发生源与管理工作的关联程度,对数据表单的填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详见《2020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进度安排》(附件1)、《2020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配表》(附件2)。
其中,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具体负责本次数据填报的组织工作,包括国家数据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向主管部门上报数据、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等。各二级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数据源头,是各项数据填报表的责任部门,需按任务分解表填写相应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各二级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填数据具有审核权。各二级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采集员负责信息数据的具体采集和填报。
二、日程安排
1.召开动员会
11月3日学校召开动员会,相关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1人参会。动员会主要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介绍本次数据填报规范和要求,布置具体工作流程。
2.提前采集7张基础数据表
11月3日至11月8日,各相关部门必须协助完成7张基础数据表的采集、填写录入及核对工作,具体安排由质控处联系相关部门数据采集员共同完成。请相关部门数据采集员于11月8日前将7张基础数据表导入国家数据平台,质控处协助审核数据规范性及有效性。
3.具体数据的采集
11月9日至11月15日,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原始数据的采集工作,由各单位数据采集员统筹协调,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数据的补充、审核
11月16日至11月17日进行二级审核,由各二级教学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线下审核所管二级教学单位填报的全部数据。
11月18日至11月20日进行一级审核,由各业务归口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按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提供的一级审核账号,审核与部门工作相关的全校填报数据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以上具体审核方式,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以文件的形式另行通知。
5.数据上报
一级审核结束,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采集数据初稿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完善监测数据。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后,11月27日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三、填报说明
1.本次监测数据填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国家数据平台网址:udb.heec.edu.cn,填报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请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采集员务必按照国家数据平台系统用户操作指南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填报。
2.本次数据填报统计时段如下:
(1)时期数
学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自然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时点数
时点: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3.填报前,各部门要认真阅读数据平台各分项表格表头的注释和说明,各分项表格间相关联的数据要前后一致,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4.采集期间,请各位数据采集员每天关注南工数据采集QQ群(群号:140789224)。数据采集的有关通知、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等文件会通过该QQ群及时发布。如数据采集员有变动者,请做好数据采集员工作交接,帮扶、协助新数据采集员顺利完成全部数据的填报。一般性技术操作问题请参照群共享文件解决,特殊问题请在群中留言,或与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朱琳联系,办公室电话:85864306,手机短号65229。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严格按照填报的时间节点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审核,逾期不能完成填报工作,影响整个工作进度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0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进度安排
2.2020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配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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