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督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学组:
我校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学组紧密围绕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督学的督教、督学、督管作用,对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及为学校加强质量控制、改进教学、“诊改”工作等提供了支持和服务,促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为了表彰教学督学工作表现突出的老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督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1、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严格评议标准,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2、担任督学工作满一年以上,截止2017年12月15日,全年至少完成50节听课任务,且在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学听课工作量排名中,位列前三名。
3、对被听课教师有公正、客观、细致、深入的听课评价和教学建议。
4、被听课教师对其无不良评价和投诉。
5、能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和督学组交办的各项督导工作,与各部门能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工作效果好,不无故缺席相关活动及会议。
参评的优秀督学必须全部符合上述条件。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督学人数达5人及以上者可推荐2名,少于5人的可推荐1名,国际教育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部、学工处可各推荐1名。
三、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人选,并填写优秀督学推荐表。
2、推荐表须填写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其中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kc@niit.edu.cn);纸质推荐表须所在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质控处(行政楼311室)。
3、质控处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学校领导审批。
四、评选推荐时间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推荐名单于2017年12月19日报学校督学组汇总。
2、质控处于2017年12月20日上午前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3、学校于2017年12月21日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督学推荐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督学推荐表
二级学院(部、中心):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
主要工作 实绩 | |||||
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 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质控处 审核 | 处长(签章) 年 月 日 | ||||
分管校领导 审批 | 分管校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