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督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琳发布时间:2017-12-18浏览次数:904

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督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学组:

我校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学组紧密围绕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督学的督教、督学、督管作用,对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及为学校加强质量控制、改进教学、“诊改”工作等提供了支持和服务,促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为了表彰教学督学工作表现突出的老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督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1、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严格评议标准,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2、担任督学工作满一年以上,截止20171215日,全年至少完成50节听课任务,且在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学听课工作量排名中,位列前三名。

3、对被听课教师有公正、客观、细致、深入的听课评价和教学建议。

4、被听课教师对其无不良评价和投诉。

5、能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和督学组交办的各项督导工作,与各部门能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工作效果好,不无故缺席相关活动及会议。

参评的优秀督学必须全部符合上述条件。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督学人数达5人及以上者可推荐2名,少于5人的可推荐1名,国际教育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部、学工处可各推荐1名。

三、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人选,并填写优秀督学推荐表。

2、推荐表须填写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其中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kc@niit.edu.cn);纸质推荐表须所在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质控处(行政楼311室)。

3、质控处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学校领导审批。

四、评选推荐时间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推荐名单于20171219日报学校督学组汇总。

2、质控处于20171220日上午前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3、学校于20171221日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督学推荐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督学推荐表


二级学院(部、中心):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职称


主要工作

实绩


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

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质控处

审核



处长(签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

审批



分管校领导(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