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琳发布时间:2021-03-23浏览次数:775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评函〔20211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了提高教育现代化监测有关数据采集与上报的工作效率,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现将有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工作项目

时间安排

1

各有关部门根据分工采集相关数据上报质控处,并编写数据分析说明。

3月16日至

3月19

2

质控处汇总、审核各有关部门上报数据,并报校领导对全部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3月22日至

3月24

3

质控处进行数据和信息的网上填报。

3月25

4

质控处编写我校教育现代化监测报告,并经校长办公会后上报省教育厅。

3月25日至

3月31

二、具体要求

1.数据的填报要求:各部门数据填报人员,请在充分理解附件3中的有关指标解释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基础上,进行数据的填报;

2.数据说明的编写要求:各部门编写的数据说明需要包括相关指标达成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3.数据和数据说明的分工要求:各部门请根据附件1和附件2的具体分工,填报相应数据,多个部门负责的数据项,由排名在第一位的部门主要负责;

4.数据和数据说明的审核要求:数据填报和说明编写完毕后,由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审核,进行数据审核时,请对比附件2中的江苏省“目标值”和实际填报的“我校值”,以及近两年数据进行审核;

5.数据和数据说明的上报要求:便于填报数据,附件2中提供了近两年数据用于参考,各部门需要对已达标的抓巩固促提高,对差距较小的指标抓关键促提升,对差距较大的指标抓突破促达标。请各相关部门将填报的数据和数据说明的电子稿于3月25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质控处邮箱(zkc@niit.edu.cn)并打印填报数据纸质稿,由填报人和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质控处办公室(行政楼319)。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

2.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填报表2021年

3.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指标释义与统计口径(高校版)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〇二年三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