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首届“示范课堂”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孙娜发布时间:2022-11-14浏览次数:929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校本科职业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形成职业本科教学特色,现组织开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首届“示范课堂”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类别

本届“示范课堂”评选分为“课程思政示范课堂”、“智慧教学示范课堂”、“实践教学示范课堂”和“专创融合示范课堂”。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特点分类推荐评选。推荐教师独立讲授课程不少于2年。

四类示范课堂推荐基本要求:

“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主讲教师为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优秀教学质量奖或教学标兵等。

“智慧教学示范课堂”:主讲教师为校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校级教学能力大赛一、二等奖获奖者,校级及以上微课大赛一等奖获奖者,或有丰富智慧教学改革经验的教师。

“实践教学示范课堂”:主讲教师为校级职业本科实训立项项目负责人,省级技能大赛获奖指导教师,优秀教学质量奖,教学标兵,校级教学能力大赛一、二等奖获奖者或承担虚拟仿真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的教师。

“专创融合示范课堂”:主讲教师为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校级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负责人,优秀教学质量奖,教学标兵或承担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等。

 

二、 推荐名额

各专业教学单位推荐3人(不同类别)开展示范课堂教学;公共基础课部、工程技术中心推荐2人(不同类别)开展示范课堂教学;其他教学单位推荐不少于1人开展示范课堂教学。

 

三、 评选流程

1.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阶段(1114-1121日)。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示范课堂组织推荐工作,形成一批具有学院特色的优秀示范课堂,于1121日前提交示范课堂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和纸质盖章稿至教务处王佳楠老师处(地址:行政楼221,邮箱:2016100833@niit.edu.cn,短号:65293)。

2.学校组织评选阶段(1122-1225日)。学校组织由校外专家、教学管理人员、督导、省级以上各级各类教学竞赛评委及获奖选手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参加评审。授课老师可自行选择随堂听课或特定时间观摩。

随堂听课:授课老师按照授课课程的原课表安排授课,评审专家组现场听课;

特定时间观摩:授课老师在课表时间外另行安排时间、地点开展观摩课(时长45分钟),评审专家组到场观摩。观摩课应有不少于一个班级的学生到场,学生和场地由授课老师和所在教学单位自行协调。

 

评审专家组采用现场打分、评阅教师授课文件及学生评价等方式综合评分。

 

四、 奖项评选

全校共评选10门“示范课堂”。


                                              教务处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