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持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13周至第14周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请各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严格规范日常教学秩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现将本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部、中心)自查为主,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联合对各学院(部、中心)进行督促和自查结果的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秩序:教师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接打手机现象;有无随意代、调、停课现象等;课堂手机管理情况;学生是否认真听课、有无迟到和旷课现象;是否存在课表随意变化问题,教师有无考勤工作,校级督学和教务处人员会进行考勤工作的当堂抽查。
2.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指标参照各类别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中的评价要点。
3. 作业及实验(实训)报告的布置及批改情况: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本次检查第1周~第12周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作业及实验(实训)报告的布置与批改情况。
4.教学档案: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南工院教[2008]12号)的要求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
5.评教、评学: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须在学校校内教学质量监控平台上进行操作和汇总统计。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朱琳老师联系。
6.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中后期检查。对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南工院教〔2018〕13 号),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毕业生的论文撰写情况和预答辩情况,做好论文答辩准备工作。
(二)专项检查
职业本科综合实训检查。重点检查综合实训教学标准、教师指导手册、学生学习手册、实训任务书等资料完备情况;实训教学安排是否合理,学生现场任务是否明确;实训成果以物化形式表现程度,作业文件和技术报告合理规范情况;考核结果记录、存档规范情况等。
三、具体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章程》(南工院字﹝2012﹞014号)关于期中教学检查流程与规范相关内容和表格自查,填写《南工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见附件),表中的数据要真实,并有相应的原始材料备查。
2.第15周周一(2023年5月22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稿、打印稿各二份, 其中打印稿需加盖学院(部、中心)公章)交教务处(地址:行政楼229室:汤洪彩;邮箱:tanghc@niit.edu.cn)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行政楼319室:朱琳;邮箱:zhul@niit.edu.cn),其他材料各学院(部、中心)归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