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成司教职成司函〔2021〕33号文件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做好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经学校研究,从即日起开展“2021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按照各学院(部、中心),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数据发生源与管理工作的关联程度,对数据采集表的汇总填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详见《2021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安排》(附件1)、《2021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配表》(附件2)。
其中,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具体负责本次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向主管部门上报数据、对状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等。各学院(部、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数据源头,是各项数据采集表的责任部门,需按任务分解表填写相应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各学院(部、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填数据具有审核权。各学院(部、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采集员负责信息数据的具体采集和填报。
二、日程安排
1.召开动员会
9月22日学校召开动员会,相关校领导、各学院(部、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1人,以及数据采集员1人参会。动员会主要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介绍本次采集规范和要求,对比往年数据指标,布置具体工作流程。
2.采集9张基础数据源表,10张线下数据表
9月13日至9月22日,各相关部门必须协助完成9张基础数据表、10张线下数据表单的采集、填写录入及核对工作,具体安排由质控处联系相关数据采集员共同完成。请相关部门数据采集员于9月22日前将9张基础数据表、10张线下填报的数据表单导入数据采集平台。9月23日至9月26日,质控处协助审核数据的规范性及有效性,做好数据采集的准备工作。
3.具体数据的采集
为了提高数据采集与上报的工作效率,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往年填报数据的经验基础上,本次采集建议采用集中填报的方式,即各学院(部、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指定地点、时间内统一完成,由各自的数据采集员负责全程指导,具体填报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填报时间 | 单位 |
1 | 9月27日--28日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电气工程学院 | |
3 | 航空工程学院 | |
4 | 交通工程学院 | |
5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
7 | 商务贸易学院 | |
8 | 艺术设计学院 | |
9 | 9月29日--30日 | 国际教育学院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11 | 创新创业学院 | |
12 | 公共基础课部 | |
13 | 体育部 | |
14 | 工程技术实训中心 | |
15 | 各相关职能部门 |
4.数据的补充、审核
10月4日至10月6日进行二级审核,由各学院(部、中心)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按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提供的二级审核账号,审核所管各学院(部、中心)的全部填报数据。
10月7日至10月8日进行一级审核,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按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提供的一级审核账号,审核与部门工作相关的全校填报数据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以上具体审核方式,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以文件的形式另行通知。
5.数据上报
一级审核结束,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采集数据初稿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对比,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状态数据。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后,10月23日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三、填报说明
1.本次高职院校状态数据采集和上报继续采用江苏省自行研发、教育部推荐的江苏专业版(TJS-V2.21)。新版的部分数据项目和选项内容较以往有所变更,请各学院(部、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采集员务必按照新版本的填报说明和操作手册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填报。
2.本次数据采集统计时段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表5经费采集2020年自然年度的数据;表11.5 和11.6 采集2021年9月的数据)
3.本次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网址:data.niit.edu.cn(目前正在数据初始化中)。用户名:校内工号,初始密码:123123,登录及数据填报方式未变。
4.填报前,各部门要认真阅读数据平台各分项表格表头的注释和说明,各分项表格间相关联的数据要前后一致,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5.采集期间,请各位数据采集员每天关注南工数据采集QQ群(群号:140789224)。数据采集的有关通知、平台使用说明、操作规范和数据指标说明等文件会通过该QQ群及时发布。如数据采集员有变动者,请做好数据采集员工作交接,帮扶、协助新数据采集员顺利完成全部数据的填报。一般性技术操作问题请参照群共享文件解决,特殊问题请在群中留言,或与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朱琳联系,办公室电话:85864306,手机短号65229。
请各学院(部、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严格按照填报的时间节点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审核,逾期不能完成填报工作,影响整个工作进度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1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安排.docx
附件2:2021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配表.docx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9月16日